
湖北学历认证的具体步骤
- 湖北自考网
- 2023-11-30 22:00:08
1、湖北学历认证的具体步骤
1、首先打开学信网首页。
2、登录页面中点击“登录学信档案”。
3、直接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
4、登录进去之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下面的查看按钮。以前没有申请过的可以先点击申请。
5、这里就找到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下方的查看按钮,即可获得认证。
6、如果需要延长它的有效期,点延长验证有效期,如图。
7、可以根据需要输入所需要延长的时限。
2、湖北自考本科学历认证怎么弄?
湖北自考本科学历认证怎么弄?
1.登录学信网
考生在进行自考本科学历认证前首先需要登录学信网,具体方法是在百度搜索引擎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开首页,找到网页导航对话框里的‘学历认证’按钮。
2.查询学历
在学信网首页上点击学历查询,按照表格要求填入相关信息,保证证书编号与毕业证书上的一致,确认姓名以及联系电话填写正确,接下来等待相关的学历证书显示,如果想要下载的话可以直接进行下载。
3.认证报告申请
点击“申请该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后再根据提示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以点击查看,之后就可以下载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了。
除此之外大家还可以选择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交资料,如果需要此认证方式的话可以点开相关机构查询一下所需要的内容、材料。然后提交申请,之后可以在学信网认证报告进度查询中查看申请的进度。
什么情况下需要湖北省自考学历认证?
1、建立个人档案
个人档案中有学历-项,通过学历认证的佐证,可以进一步确立个人学历档案的真实性。
2、招考/招聘学历证明
比如公务员或事业编考试或国有单位的招聘,都需要通过学历认证的查询和审核。
3、升学考试
比如专升本或考研究生等升学、入学,也需要通过学历认证,以确认考生的最高学历。
4、出国留学
国外教育学校或机构通过学历认证系统,确认中国学生的学历。相同,中国也可确认国外学生的真实学历。
5、人才交流或调动
国内有很多城市实行优秀人才交流或调动,其准入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学历层次问题,为准入城市提供真实的学历证明。
6、其它需要真实学历的证明
比如落户口、征兵、重要职业岗位,比如医生、律师、船长、机长、职称评定等,都需要相关的真实学历认证和审核。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3、学历认证怎么认证?学历认证报告怎么弄?一步步教你完成
现在认证已经不收费用了,免费、免费、免费,重要的事说三遍。
2018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第一、在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这个上面可以查询到完整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流程和步骤可以查看我的上一篇文章。
第二、线下认证地址(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的学历也可以在线下认证)1.携带相关材料,直接过去
(1).申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成人及网络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成人、网络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学历,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办理时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5).申请民办教育学历认证,需提交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院校证明。
2.认证周期
从申请到办理成功,一览人才评鉴中心整个认证过程一般需要5-7个工作日左右。
3.认证地址(建议,查找自己位置用ctrl+F,快速搜索自己当地的认证地点)
教育部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F-15F
各地验证地址
上海市
上海市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4楼
天津市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教委院内三号楼)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3楼D区(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
重庆市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河北省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东配楼102室
河南省
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32号人事考试中心大楼903室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副24号
吉林省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650号吉林省人才大厦1214室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大连市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辽宁省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房间620号)
济南
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青岛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201室(海尔路人才市场后楼)
烟台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
江苏省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
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08-E
南京
南京市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一楼海外人才服务区
无锡市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404室
苏州市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路129号3号楼1楼
浙江省
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办事大厅认证窗口
宁波市
宁波市江东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2楼服务大厅61-63号窗口
福建省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厦门市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
安徽省
安徽省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政务服务中心C2区 教育厅窗口
江西省
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一楼办事大厅
湖北省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教育厅1412室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3楼湖北省人才市场国际合作部
长沙市
湖南长沙黄兴中路88平和堂商务楼12A楼12A02室
湖南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长沙市教育局
湖南省
湖南省长沙市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大厦2306室
广东省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七楼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二楼
深圳市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人才大厦东座二楼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
四川省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中心5楼
成都市青羊区金盾路57号
山西省
山西省太原市东后小河12号北楼二层(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
陕西省
西安市药王洞153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甘肃省
兰州市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办公大厅
新疆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
云南
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教育国际交流中心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10004,USA
香港
德辅道中272-284,兴业商业中心1601-02
4、武汉留学学历认证怎么办理?
留学需要提供全国高等学历认证,怎么办理?
5、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是多少?
预约及咨询电话为(027)87266708。
办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八点至12点,下午 两点三十分至五点三十分 (夏季7、8月上午时间不变,下午时间调整为下午三点至六点)。
办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具体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
办理审批流程图
学历认证设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湖北政务服务网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6、湖北学历认证的具体步骤
可以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现场办理就是带上相关材料到湖北省教育厅办理,网上办理就是准备好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在鉴证网网上提交,鉴证网最快3天出具认证结果。
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实际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成为回国留学人员升学、工作、创业和移民的有力依据,显现了它在社会工作中的有力作用。事实上,学历学位认证属于一种第三方的确认,也就是检测留学生所获得的文凭是不是合法、有效、真实的凭据。学历认证工作服务对象一般而言是针对全体在国外留学而有意向回国生活的人员,其中包括港澳留学生、回国进修研究人员等广泛意义上的留学人员。此外,作为留学人员在国外继续就读或工作但又有意愿对国外学历进行认证通过内部权威部门给予认证也是可以的,其认证前提是相关证件须备齐且交往特定认证机构核定。
7、请问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是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
联系电话:027--87266708
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正对面)
联系电话:027--8726670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夏季7、8月下午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出具的时间周期较长,认证工作一般情况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申请认证前请预估办理周期,预留充裕时间。
2、研究生考试报名、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自考毕业证申领、人事档案清理等事宜易使认证申请数量陡增,请备齐材料,尽早前往办理。
3、每天9:30—12:00和14:30—16:30两个时段申请人员比较集中 ,易出现排队现象,建议申请人员尽量避开此高峰时段。
4、请认真阅读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申请表可下载后打印(见附件),也可现场领取填写。
5、单位集中办理的,请通过咨询电话提前预约。
6、需对2014年6月30日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进行的认证,按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工作安排,2014年9月19日将完成信息录入,届时可携带相应材料办理认证。
一、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二、认证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网络高等教育学历 (四)自学考试学历
(五)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以下学历证书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等);
2.网络研究生学历证书、留学生学历证书;
3.任何有涂改的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学历证书均不一致同时变更的;
4.年代久远(198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党校未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学历证书。
5. 已经在其他省份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不得在我省进行重复申请。
三、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或现场领取)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3.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需填写委托函(点击下载)、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如毕业证书遗失,应到原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需至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认定书》,并由发证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和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
2.以上基本材料必须提供,还需根据学历类别和毕业年份提供补充材料。请在递交申请前按照要求准备好,以避免来回奔波。
【补充材料】
1.1991年之前颁发的高校毕业证,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应同时对“专科”学历进行认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一项。
(1)前置学历(专科)已做过学历认证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网络证书打印件;
(2)前置学历(专科)学信网上有学历信息的,提供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提供前置学历(专科)认证所需材料,同时对本专科进行认证。
3.以下两种情况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1)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
(2)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注意:当年发证的认证申请,请按发证日期顺延5个月后办理)。
4.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2)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
(3)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4)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提供档案部门公章),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5.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5.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核验原件)。
5.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6.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6.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核验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6.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四、申请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现场办理。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五、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8、学信网上如何补充认证材料
一、毕业(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
补办须知:
因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遗失或者毁损可申请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毕业(学位)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提交材料:
1、《长江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此材料,则须提供个人档案相关材料(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材料),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的材料必须复印,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5、免冠小二寸蓝底登记近照( 2张/证);
6、申请办理证书的登记照、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它材料的电子版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xxzx@yangtzeu.edu.cn。(照片电子档像素:640*480;大小:20-50KB;命名:毕业年份+申请人姓名,如“2006张三”);
7、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另须提供申请人署名的委托函件(需要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签名及联系方式,签名处分别加盖委托人、被委托人手印),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准备齐全,请前往教务处学生信息服务中心(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121室)申请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证明书制作每月底集中办理一次。
二、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相关事宜处理办法
在毕业以后更改了身份证上信息导致与证书和学信网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能变更学历信息。如需使用学历信息,需要与派出所开具变更前后信息为同一人的相关证明一起使用。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证书、学信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首先查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的记录信息,然后按照下面的三种情况进行分类处理:
1、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及学信网信息与大学期间户籍信息一致,但与毕业证书上的信息不一致,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参考毕业(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原毕业(学位)证书作废;
2、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户口迁入学校时信息一致,但与学信网和毕业证信息不一致,则需按照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流程办理(参考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学信网上信息更改成功后,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填写附件1),原毕业(学位)证书寄回学校;
3、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高中阶段户籍上姓名、出生日期或者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一致,但学信网上信息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一致,主要原因是高考报名时考生本人填信息错误,则需填写《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生录取信息更正审批表》(附件2,附件2中联系方式必填,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先插入表中再打印出来),办理录取信息更正手续,最后按照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流程办理(参考往届生学历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学信网上信息更改成功后,请联系学生信息中心按照学信网信息制作毕业(学位)证明书(填写附件1),原毕业(学位)证书寄回学校。
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在个人人事档案里,个人人事档案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查询,毕业当年没有单位接收的档案可在荆州市人才服务交流中心或学校学生档案室查询。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的记录信息可以在迁出或迁入的派出所查询。
三、往届生学历信息勘误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书
需详细说明需要修改的信息、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的地方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其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没有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校期间有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另请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勘误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
5.教务部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受理并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或信息错误,教务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或提供勘误支撑材料后,再次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勘误信息属于证书上的内容,在勘误成功后,需要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废。
四、往届生学历补注册相关事宜办理流程
学生在毕业当年达到毕业条件,但由于未办理完毕业手续,导致学信网上未注册的,可以申请学信网上学历补注册。
(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必须本人办理):
1.申请书
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原因,写明联系方式并在签名的地方加按手印。若档案材料中基本信息不一致,需要对其做具体说明。此外,申请书中请写明“本人自愿申请变更学历信息,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变更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与真实信息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和复印件;
4.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办理时带来审核)及其复印件;
5.个人人事档案里所有材料复印件(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档案保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6.户口迁移记录(户口迁入迁出大学的存根记录,写明“与原件一致”、日期和派出所联系人及电话;如果户口没有迁移,请到派出所获取未迁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在校期间有更改过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的,另请相关派出所出具变更证明(需注明何时由何信息变更为何信息)。
(二)办理过程:
1.核实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属实;
2.网上生成学历注册申请表;
3.部门领导审批;
4.校领导审批;
5. 教务部门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审批办理。
材料上报后,若合格,教育厅受理并处理后续事宜;若材料需要补充,教育厅不予受理并退回所有材料,由教务处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9、湖北自考前置学历认证去哪弄?
自考前置学历认证是自考本科申请毕业前需要完成的一个流程,考生可以直接登录教育考试院官网或通过其他方式认证已取得的专科学历。
自考学历
1、学信网能查到的是个人的学籍和学历相关内容,自考没有在线学籍,只有考籍,因此,考生在毕业之前是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到自己的自考“学籍”的,需要考完之后拿到证书才可以查得到。
2、自考毕业证不仅是国家承认的证书,而且在学信网上能查到,最重要的是自考的含金量是成人教育里最高的。其次,自考采取的是宽进严出的学历提升形式,没有入学考试,不分年龄、性别、学籍、籍贯、种族限制均可报名。
3、报考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自考本科毕业证。
4、自学考试的学习方式有四种:自学、全日制、业余制、网络制班。全日制班比较适合年龄较小或者高考失利的考生;业余制和网络制班适合已经在职工作的人员。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自考方式学习。
5、通过自考学习不仅可以获得学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都有很大的帮助,也是为自己争取更多成功的机会。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0、如何办理学历证明
本文《如何办理学历证明》是由为大家提供。更多学历证明相关内容尽在使用资料学历证明专题。
如何办理学历证明
【如何办理学历证明申请】
问:如何办理学历证明申请?
答: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工作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在网上提出开具学历证明的申请,打印《学历证明申请表》,然后向省自考办提交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申请表》,以及专业特殊要求的材料,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前学历毕业证书、前学历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为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的考生不需提供前学历认证结果。
学历证明申请时间为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所有专业统一为12月20日以后。省自考办在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第二天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办理学历证明具体方式】
一、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二、认证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也可以在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edu.cn下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
2、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认证申请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材料交工作人员审核。如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特别提示一:
1、 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2、 91年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证由本人提供:
(1)该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 8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证不受理。
4、 如果毕业证书遗失,需回原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方可申请学历认证。
5、 毕业证有涂改不予受理。
6、 封闭班的毕业证,需要提供有自考办盖章的毕业证方可办理。
特别提示二:
(一)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
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二)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方式流程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我中心现场办理,如还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我们将现场告知。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3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五、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可凭缴费发票原件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需出具领取人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原件。如需邮寄的申请人交纳邮费,由我部门负责邮寄。(暂不提供国外邮寄业务)
六、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2、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3、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教育厅政务大厅一楼(其他省市在自己省市教育厅)
邮政编码:430071
咨询电话:027-87266708
传 真:027-87266708
联系人: 廖老师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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