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值得读吗?
- 湖北自考网
- 2023-12-02 11:20:02
1、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值得读吗?
值得读。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是专业硕士,学员要在期限内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参加招生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方可参加该校的课程学习。具体的报考流程如下:
首先学员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的招生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报名,根据报名网页的提示,填写正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并支付报名的费用。其次学员根据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网报信息的现场确认,信息确认无误后,届时参加招生考试。
考试有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获得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员在该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学员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完成专业计划的全部学习任务,达到证书授予的条件,即可获得该校颁发的双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是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湖北省教育厅和黄石市共建的正规民办大学。
以上就是对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职研究生报考流程的介绍,有报考意向的学员,根据上述的流程完成报考。学员在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获得的双证是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证书的含金量比较高,受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可用于报考公务员、职称评审、积分落户等。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职研究生的问题,您可以关注我们,掌握最新政策信息。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放网申报名中。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在职研究生预报名地址:
2、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有没有硕士点
有。
根据查询湖北教育局得知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于2014年正式启动和实施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项目,并签订了《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所以说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有硕士点。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所以理工学科为主体,以生命科学为特色,专业涵盖理、工、农、文、管、教、艺等7大学科门类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3、湖北专科考研汉语言文学统考吗
统考。
根据查询湖北省教育厅官网得知,湖北专科生考研汉语言文学是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研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为统考必考科目,专业课根据报考的具体专业方向而定。
4、考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的研究生怎么样
大家好,时间过得真快,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大学新生欢迎会。我是这所大学的大四学生,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所大学吧。
一、研究生: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有硕十点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于2014年正式启动和实施联合培养专业硕士研究生项目,并签订了联合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所以说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有硕+点。
目前考研在这个学校,领导老师是非常重视,并目加大了对考研学生的关心,建立了钱学森实验班,后时大部分老师都有考研的经验,也非常愿意为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考研我们解决各个问题。
二、研究成果: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教师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子课题1项、国际合作项目2项,面向区域产业发展及社会企业生产需求的教科研课题600余项,获得省、市级科技与教学成果奖30余项。
三、学术资源: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达206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30万余册,过刊4.8万余册,纸质报刊898种,电子图书71万册;拥有维普中文期刊、CNKI、超星、书生之家、网上报告厅中外文数据库5种,文献信息资源涵盖了学校所有学科门类。
5、湖北工业大学的金融学专硕在湖北是否被招生单位认可
认可。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是经过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MPAcc),学位授权单位为湖北工业大学。该专业的教学质量和学位授权均得到了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认可和支持。因此,该专业在湖北省内的招生单位是认可的。
6、湖北省教育厅24投诉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24投诉电话如下:
湖北省教育厅投诉电话:027-87328125、87328126。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政编码:430071。
如果投诉举报电话占线,您可通过厅长信箱、网上投诉渠道反映问题或建议,承诺收件必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公开的原则和类型
政府信息是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相关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政府信息将及时通过本机关政务网公开。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7、请问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是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
联系电话:027--87266708
受理地址:湖北省教育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窗口(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湖北省政府正对面)
联系电话:027--87266708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夏季7、8月下午15:00-18:00,起止日期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出具的时间周期较长,认证工作一般情况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申请认证前请预估办理周期,预留充裕时间。
2、研究生考试报名、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自考毕业证申领、人事档案清理等事宜易使认证申请数量陡增,请备齐材料,尽早前往办理。
3、每天9:30—12:00和14:30—16:30两个时段申请人员比较集中 ,易出现排队现象,建议申请人员尽量避开此高峰时段。
4、请认真阅读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办事指南,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申请表可下载后打印(见附件),也可现场领取填写。
5、单位集中办理的,请通过咨询电话提前预约。
6、需对2014年6月30日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进行的认证,按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工作安排,2014年9月19日将完成信息录入,届时可携带相应材料办理认证。
一、认证项目
高等教育学历(毕业证书)认证
二、认证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网络高等教育学历 (四)自学考试学历
(五)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以下学历证书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等);
2.网络研究生学历证书、留学生学历证书;
3.任何有涂改的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学历证书均不一致同时变更的;
4.年代久远(198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党校未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学历证书。
5. 已经在其他省份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不得在我省进行重复申请。
三、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下载或现场领取)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3.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需填写委托函(点击下载)、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如毕业证书遗失,应到原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需至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认定书》,并由发证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和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
2.以上基本材料必须提供,还需根据学历类别和毕业年份提供补充材料。请在递交申请前按照要求准备好,以避免来回奔波。
【补充材料】
1.1991年之前颁发的高校毕业证,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应同时对“专科”学历进行认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一项。
(1)前置学历(专科)已做过学历认证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或网络证书打印件;
(2)前置学历(专科)学信网上有学历信息的,提供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提供前置学历(专科)认证所需材料,同时对本专科进行认证。
3.以下两种情况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1)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
(2)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注意:当年发证的认证申请,请按发证日期顺延5个月后办理)。
4.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2)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
(3)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4)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提供档案部门公章),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5.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5.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核验原件)。
5.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6.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2001年(含2001年)之后毕业的不予受理。)
6.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核验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6.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四、申请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现场办理。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五、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8、湖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电话是多少?
预约及咨询电话为(027)87266708。
办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八点至12点,下午 两点三十分至五点三十分 (夏季7、8月上午时间不变,下午时间调整为下午三点至六点)。
办理地点为湖北省教育厅政务服务大厅(具体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
办理审批流程图
学历认证设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这是针对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的善后处理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离校学生。学生本人向原毕业学校申请,学校查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的式样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在升学、就业及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需要使用学历证书的,招考、用人单位或其他需要验证单位,应将学历证明书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
:湖北政务服务网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9、湖北省武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武汉商学院考点网上学习考研究生是骗钱的吗
不是,但要从官方渠道报名。
这个不是骗钱的,已经经营了好久了,而且有学生已经成功了。
武汉商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在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基础上建立的普通本科院校,是湖北省第一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由武汉市人民政府举办,业务主管部门是湖北省教育厅。
10、湖北省教育厅电话湖北省教育厅电话号
湖北省教育厅电话'>湖北省教育厅电话
打了不是没人接就是应付你两句的,教育局就是最大的无能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责任部门电话:027-87122121-8208
湖北省教育厅的电话是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的综合职能部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328070
传真号码:027-87328129
湖北省教育局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
邮编:430071
责任部门电话:027-87122121-8208
用户服务热线:027-87274229
湖北省教育厅举报电话多少?
湖北省教育厅监督与投诉电话:027-87328126、地址是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是430071。
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湖北省教育厅电话的各项方针、政策湖北省教育厅电话,起草有关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湖北省教育厅电话我省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省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编写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统筹和指导全省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省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制定高等教育评估标准、教学及教材建设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和指导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六)规划指导高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会同主管部门做好高校教师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研究生层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九)指导并管理全省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施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负责全省中等职业及以上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审批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省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省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以及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省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言语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管理全省学位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内设机构: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教师管理处、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科学研究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处)、综合治理处、高校学生处(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处、组织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干部人事处、省教育督导办公室、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厅办公室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机关处室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主要职责
湖北教育局24小时咨询电话?
湖北省教育厅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全省教育事业湖北省教育厅电话的综合职能部门。. 联系电话湖北省教育厅电话:027-87328126. 027-87328070. 办公时间湖北省教育厅电话:国家法定工作日
湖北省教育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湖北省负责教育的单位叫做湖北省教育厅 责任部门电话:027-87122121-8405 服务热线:027-8727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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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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