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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

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

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的话题。

文章目录列表:

1.华南师范大学221专业组是什么专业
2.广东:关于做好2021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
3.2021年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填报入口
4.2022年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有哪些?(依学考、3+证书等)
5.广东科技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6.关于做好广东惠州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图1)

华南师范大学221专业组是什么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221专业组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通信工程、财务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

学校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拥有四大校区,分别是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广州)、南海校区(佛山)和汕尾校区(汕尾)。其中南海校拥有软件学院、国际商学院、城市文化学院、半导体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联合学院和阿拉丁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等8个学院;

涉及到的招生专业主要有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工智能、网络与新媒体、财务管理与文化产业管理等10余个专业。

南海校区普通类招生,与大学城校区和石牌校区一起招生,但招生分数与录取排位整体略低于后者。根据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在广东物理类招生情况,南海校区普通类招生在221专业组,包括人工智能、软件工程、通信工程、财务管理、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

其中,录取分数相对较低的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等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录取分数最低,598分,最低排位24749。

此外,南海校区还有多个中外合作办学和中外联合培养创新班。根据2022年广东高考物理类招生目录,华南师范大学218专业组招收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和信息管理信息系统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该专业组最低投档分575,最低排位42580。

220专业组招收网络与新媒体、财务管理和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中外联合培养创新班,最低投档分583,最低排位35450。

综上,广东物理类考生,如果报考南海校区的普通类招生,全省排位可能会在2.5万位左右;如果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全省排位可能在4.2万位左右;如果报考中外联合培养创新班招生,全省排位可能在3.5万位左右。

广东:关于做好2021年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3号),确保完成《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提出的“扩大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招生规模,2020年起每年招生2000人”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健康广东、打造卫生强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各项目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切实把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抓好抓实,确保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培养任务

 为确保完成2021年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的任务,结合近两年定向医学生报到就读情况,确定2021年计划招收订单定向医学大学生2200名。按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常住人口数比例和各地市上报的培养需求,2021年各有关县(市、区)订单定向培养计划详见附件1。各项目市要加强宣传发动,分解培养任务,专人跟踪落实,并将计划指标优先安排给47家升级建设成县级人民医院的中心卫生院以及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明确定点院校

 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定点院校为广州中医药大学、汕头大学医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药科大学、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和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9所高等院校。各定点院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加强面向全科医学生的全科医学、预防医学教育,优化全科医学、公共卫生理论、知识和技能教学;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优化临床实训教学;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条件,保证培养质量。

 四、做好招录工作

 (一)及时制订并公布招生计划。各定点院校2021年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定点院校2021年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计划。

 (二)择优录取。由各定点院校根据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分数择优录取。

 1.“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市、区)设置院校专业组和专业计划,原则上院校专业组之间及专业之间计划不得互调。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2.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缺额情况,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还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普通批次。

 3.省招生办公室要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录取考生信息提交给省卫生健康委。各项目市及时登录广东省全科医生数据上报平台(网址:/ks。

(二)志愿确认。今年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考生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凭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

二、填报时间

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时段:6月27日10:00—6月28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 面试 、体检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司法、消防、飞行技术、公安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提前批专科司法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需在第二时段填报。

第二时段:6月28日19:00—7月3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需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

三、填报流程

(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4号),了解 平行志愿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特别是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

为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理解我省2021年各批次各科类院校招生录取政策、投档录取办法,掌握志愿填报技巧,熟知志愿填报注意事项,省教育考试院制作《志愿填报有技巧 我讲你听齐参考》2021年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短片,邀请了部分高校招办主任录制短 视频 ,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讲解志愿填报有关知识,请广大考生、家长及时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学习 掌握志愿填报有关规定和技巧。

(二)查阅招生 专业目录 。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 艺术 体育 版”或“普通类历史艺术体育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选择适合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志愿填报期间,务必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上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的信息。

(三)对照招生体检要求。考生要认真 阅读 《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填报。对于规定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不应填报,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

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会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

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报名时绑定的手机)进行志愿确认。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需重新获取验证码。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

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7日10:00—6月28日16:00;第二时段:6月28日19:00—7月3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可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

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

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16:00;第二时段:7月3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8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3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

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2021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考生填报时,要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查询高校招生章程。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

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 独立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填报时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 二级 学院。

(三)高校招生录取顺序。除专科提前批次、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志愿表中反映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

(五)报考 强基计划 的考生

强基计划 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

(六)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的考生

1.符合我省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

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所院校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以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

4. 北京 外国语大学、 浙江 大学、华南 理工 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 师范 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上海 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0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

(七)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 书 法)考生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填报本科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 录取分数线 。

2.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3.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4.艺术类校考是指除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和书法术科省统考外的其它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

5.音乐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音乐术科成绩类别,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

(八)体育类考生

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

(九)报考空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

1.报考空军招飞、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需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

(十)报考少数 民族 班的考生

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17〕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

(十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

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符合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 分数线 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

(十三)报考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

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

(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请考生注意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

(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十六)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2022年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有哪些?(依学考、3+证书等)

2022年 广东 文理职业学院春季 高考 招生专业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印刷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设计、环境 艺术 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2、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建于2006年的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 2012年更名为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军民共建先进单位,湛江市安全文明校园、园林式单位。

广东科技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科技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3719

第五条?学校地址:

南城校区: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邮政编码:523083

松山湖校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园大道松山湖段2号;邮政编码:523668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科技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2.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3.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专科批次。其他省(区、市)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4.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参照,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组成(简称“四选二”),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普通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本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须在普通类(物理)或普通类(历史)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且文化科成绩等级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本校英语(中外联合培养)专业为学分互认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五条?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和日语,非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校在外省录取原则按照相应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5.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1.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2.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学费288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学费 298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2500元/生·学年。

专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学费1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200-2500元/生·学年。

3.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4.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769-86211555 86211666 86211777 ?

传  真:0769-86211860

电子邮箱:zsgdust@126.com

学校网址: /

招生网址: /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刘志扬

监督电话:0769-86211908

电子邮箱:nbxylzy@163.com

5.?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广东科技学院授权广东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关于做好广东惠州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高考# 导语 从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了解到,关于做好广东惠州2022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市征订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书目

 本次征订的书目为2022年夏季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广东高考年报(2021年)》、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用书。

 (一)2022年夏季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

 1.《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序号1),本书适用于参加2022年夏季高考的全体考生,并在志愿填报时参考使用。

 2.《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历史版)》(序号2),本专业目录适用于选考 历史 科目的2022年夏季高考 普通类考生

 3.《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序号3),本专业目录适用于选考 物理 科目的2022年夏季高考 普通类考生

 4.《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体育艺术版)》(序号4),本专业目录适用于2022年普通高考 体育类 艺术类 考生。

 (二)《广东高考年报(2021年)》

 《广东高考年报(2021年)》(序号5)收录2021年高考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并依据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运用现代教育测量学的原理与方法,对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包括地市在各学科知识板块得分情况的统计等),同时在可能范围内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提供各学科考试和作答的有关信息,主要供教育考试相关人员以及广大师生学习参考使用。

 (三)中国高考评价体系用书

 《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序号6)于2020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该用书综合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而形成的考试评价理论框架,从高考的核心功能、考查内容、考查要求三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的考试本源性问题,从而给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在高考领域的答案。该用书作为高考命题、评价与改革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南,主要供高考命题人员、高考研究人员、教育考试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师生学习参考使用。

  二、征订时间及方式

 (一)征订时间

 本次征订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具体发放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征订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追订。

 (二)征订方式

 各学校填写征订回执(附件),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惠州市教育书店,联系人:蔡晓兰,电话:18129548957,邮箱:gdhzjysd@163.com,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东平南路6号求知行大楼6楼。

  三、相关要求

 2022年夏季高考志愿填报系列用书是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高考志愿填报有关政策信息的主要来源,请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认真指导,做好宣传、动员和征订工作。

  附件: 征订回执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1月12日

广东: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联合国际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联合国际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0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院校。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携手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由香港浸会大学批准,在教育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估和监督,在教学上实行全英文授课。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

(一)在全国,除广东省外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在本科一、二批合并的省区市列入本科批次录取)。

(二)在广东省,列入本科批次录取,分历史、物理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时,在特殊类型招生批次综合评价录取,分历史、物理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学校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按我校《2021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执行。

(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2021年列入福建省艺术类本科A批、湖南省本科批(普通)、安徽省艺术类二批、上海市本科艺体类甲批次平行段、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广东省本科批次艺体类本科院校招收艺术类考生。

学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投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广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批次不设投档比例,对于参加我校入学测试,且入学测试成绩合格并在广东高考志愿系统特殊类型招生批次综合评价志愿栏填报我校的考生,学校在特殊类型招生批次录取。考生若未能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其后续本科批次的录取。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要求:

在全国,对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本科批次的省区市达到当地本科线),符合学校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投档要求(报考金融数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原则上还须符合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投档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对于报考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历史、物理按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投档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金融数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原则上还须符合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要求。

一般情况下,对于报考我校2021年特殊类型招生批次综合评价志愿栏的广东省考生,原则上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对于在我校入学测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可放宽至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学校分历史、物理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学校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我校入学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入学测试要求及相关招生工作详见学校《2021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简章》)。录取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而又不能同时录取时,则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如高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再按我校入学测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高考成绩排位的顺序录取。其中,报考金融数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原则上还须符合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在全国,除广东省特殊类型批次、本科艺体类批次外,普通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学校高考英语等单科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投档总分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在内蒙古自治区亦实行该规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投档要求,报考金融数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高考数学单科成绩要求:

除广东省以外,对于高考英语单科满分值为150分的省市区,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时,英语单科成绩应不低于110 分,报考其他大类或专业时应不低于100分。另外,海南省考生英语单科原始分必须达到100分或以上。

在全国,凡是报考金融数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数学单科满分值为150分的情况下,考生高考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100分。

本校为全英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省统考成绩,要求分别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

录取时,按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英语单科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上海市及浙江省等6个省市均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招收器乐种类为:钢琴、小提琴 、大提琴、中提琴、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小号、大号、圆号、萨克斯管、长笛、长号、吉他。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 联合国际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招办。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 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我校在各省份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专业大类及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按专业大类招生入读的学生,将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前确认专业分流。学校各学部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七项标准中,挑选若干项作为本招生大类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

学校设有转专业政策。总体上,学生可于大一下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提出转专业的申请意愿。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及新生入学身体检查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九万元人民币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十万八千元人民币

住宿费:

两人间:6400元/生·学年

三人间:4000元/生·学年

四人间:3500元/生·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详见学校网站。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置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设置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详见学校《2021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在校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内地生)、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香港生)、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在校生奖学金、一学期制优秀海外留学生奖学金、UIC在校学生实习及社会实践奖学金、应征入伍奖学金、薪传助学金、蜜蜂科技奖学金、清辉蜀华奖学金、薪传贷学金、游学类奖学金(文化体验,领袖才能)、极简汇率好奇心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 3620033、 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电子邮箱:admission@uic.edu.cn

学校网址: /

招生信息网: /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人:罗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0332

电子邮箱:graceyanluo@uic.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今天关于“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2021年广东高考招生专业目录电子版”,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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