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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05-13 17:02:38 本站作者 【 字体:

关于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图1)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1月5日和6日举行,9月14日开始报名。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基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政策,规范考试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2022〕4)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力保证考试招生安全稳定

1.压实压实安全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全国教育考试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和防疫安全,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顺利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是组织成人大学入学考试、治理考试环境、改善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负责人,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同志为直接负责人;大学是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同志为直接负责人。各地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防疫安全双重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严格统一集中管理,各招聘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当地招聘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密切合作,联合预防和控制,及时向当地招聘委员会报告重要问题和考试新闻报道,不得擅自向媒体发布参考信息。严格执行高考招生管理八项基本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决策,并向省教育厅报告。各级各类学校有责任承担国家教育考试任务。有关学校应当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充分配合需要作为考点、专业加试点、评卷点的教师,不得推卸责任。

2.严格组考疫情防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部)〔2020〕8号)和《河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省教育考试院另发)有关要求,将成人高考组防疫纳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疾控机构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科学设置考场、备用考场、专用隔离考场,严格控制考场、评卷、录取等场所的防疫措施。准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和防疫力量。指导考生和考试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考试前7天的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考点学校负责考点考生疫情防控,按要求配备防疫副主考,组织工作人员学习防疫知识和实践演练。指导考生和考试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考试前7天的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考试学校负责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治,按要求配备防疫副考试,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学习和实践演练。原则上,已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人员将被安排参加考试。各地要加强对疫情形势的分析判断,充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确保考试招生防疫安全。

3.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根据《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河南省招生委员会)〔2021〕3)要求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完善联合防治、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重点开展净化网络环境、打击作弊设备销售、净化考点周边环境、严格调查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管理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宣传、网络信息、卫生、工业信息、公安、保密等部门的联合值班制度,考试期间联合办公,落实集体研究判断、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和专业高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维护升级,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升级技术措施,提高人防水平。加强人员选拔培训、管理和监督,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每4个考场配备1名视频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考试前随机分配考场,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考试的准确运行。压实监考人员责任,严格控制考场入口,严格考生安全工作规范,加强检测,严格防止考生携带手机、高科技作弊设备,加强无线电作弊信号网络检测,阻断干扰,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作弊、替代、使用无线通信工具作弊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考点巡查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涉及违法犯罪。严格管理和标记试卷,加强命题、标记、运输、储存、分发、考试、标记等关键环节的控制,严格管理人员,巩固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纪律,确保试卷(评分参考)的安全保密和科学标准。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服务

4.规范招生宣传组织。各高校应完善信息发布渠道,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做好招生政策解读、信息查询、温馨提示等服务。各高校应及时通过媒体或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省教育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函授站)名单,公布高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录取通知书、报名、收费、教学、考试、毕业标准和毕业证书管理办法,帮助社会和考生独立识别非法中介机构的虚假招生宣传行为。各高校应当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开展有针对性的预警宣传,提醒考生提高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加强宣传、网络信息、公安等部门的舆论监控,加强对犯罪、招生欺诈、虚假宣传、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等有害信息的处置,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

5.认真做好考生服务。各地要不断优化考试环境,做好考生关心的服务工作。考试前,及时推送考试温馨提示,通知考试现场当地疫情防控信息,告知考试防疫规定,落实健康监测要求,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和地点,安全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要加强交通疏导、供电保障、卫生防疫、考点安全等工作,做好考点及周边环境治理综合服务,努力营造健康、温馨、有序的考试环境。我省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为考生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各高校应当向社会公开非法举报电话、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妥善处理登记、考试、录取期间的咨询、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招生规范管理

6.严格管理招生计划。各高校应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区域服务、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基本条件、各种招生结构、校外教学点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按照不同学习形式、业余、通信、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报告、分发和调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机构应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宣传制度,认真落实信息披露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各自的信息披露任务。

7.组织实施严格登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的组织实施工作。招生考试机构应加强在线注册、志愿者填写、信息收集、资格考试、支付、绑定微信公共账号和打印门票业务指导,做好人员培训和考生咨询服务,指导考生阅读并签署2022年河南省成人大学招生承诺和2022年河南省成人大学招生考生健康考试承诺。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应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需要到现场报名资格考试确认的考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防疫安全。

8.加强资格考试。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确定的注册条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考生的注册资格,申请考试、申请相关护理政策和豁免考试的考生,未经宣传、宣传不合格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护理政策。确需异地报考的考生,要执行《河南省居住证》政策,坚决防止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中介机构和单位异地报考、录取、学习。考生报名资格考试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

9.严格招生管理。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信息披露,严格遵守“十禁”、“三十禁”等招生纪律。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加强对录取全过程的监督,认真查处虚假宣传、非法承诺录取、降低收费标准等违法招生行为。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要做好招生数据安全防护工作,进一步升级完善技术防护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可靠。

四、认真查处违纪行为

加强对招生行为的监督。各高校要严格履行办学主体责任,落实校外教学点备案和年检年报制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完善招生宣传管理制度,规范招生手册和招生广告发布,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合法。不得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不得非法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不得以承诺录取的名义招收学生或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对非法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高校,给予警告、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减少招生计划或者停止招生。对非法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大学,给予警告或者通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减少招生计划或者停止招生。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与网络信息、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合作,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非法招生和非法帮助考试的治理,净化高等继续教育招生考试环境,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11.严格审查新生资格。各高校应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所需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免试录取资格证书等材料与新生名册、电子档案进行逐一对比核实,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格防止冒名替代,并按照报名要求对新生学历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报名资格欺诈、违纪欺诈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录在《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中,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追究责任。

12.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地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考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对登记资格欺诈、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处理。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规定认真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违反公职人员规章制度的,应当依照规章制度认真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者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河南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条例》(附件1)的要求执行。

2022年河南省成人高校

招生规定(附件) 1)如下

这里详细要求考试时间、科目等

↓↓↓

(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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