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自考论文

劳动法论文

2024-01-11 15:00:23 本站作者 【 字体:

劳动法论文(图1)

1、急求一篇关于法律的2000字左右论文。在线等。。。

例文

论《劳动合同法》及其法律效益的实现

摘要《劳动合同法》从法领域看是社会法从法本位看是社会本位法从法对社会的反映视角看是回应型法《劳动合同

法》的法律效益受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因素以及法治境界的影响,可以通过贯彻回应性,落实主体保和发挥机制作用来实

现。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法律效益回应性

法与时转则治,法与时宜则有功我国《劳动合同法》是的制定和

实施回应了社会的潮流,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历史条件,与国际上保护

劳工的价值观一致。本文是这一新法的回应,坚持其为良法的观点,

对其三大属性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劳动合同法》法律效益实现的途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大良法属性

笔者从法理上研究认为《劳动合同法》应当是一部良法,具有社

会法,社会本位法,回应型法的属性。

从法领域来说,基于公法、私法、社会法的三元结构划分《,劳动合

同法》是社会法。如‘基于人类对秩序需求的心理,需要相应的规范调

随整社会关系’,②社会法强调的在事实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对强势

群体设定更多更严格义务性规范来保障弱势群体权利,从而满足其对

劳动用工秩序的心理需求。劳动关系是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法是社

会法的重要部分,《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子体系之一的劳动关系法。

劳动关系不是平等的契约关系,劳动力所有关系背后的资本增值关

系,是在表面平等掩盖下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劳动合同法》配置权利

义务时向有利于劳动者的一方倾斜,如关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和试用

期及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助于保障劳动合同关系,纠正这种不平等,

促进结果公平。

从法本位来说,《劳动合同法》是社会本位法。社会本位不同于

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个人本位,社会本位法,以社会为本位,追求社

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关注社会均衡发展,以增进社会整体效率为价

值追求《劳动合同法》是以规范劳资之间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身份

进入到经济生活领域的,它协调劳动关系,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这与社

会本位法的内容与目标是一致,符合社会本位法的基本特征虽然《劳

动合同法》在劳资利益搏弈中注重分配正义,但并不是把所有权利都

配置到劳动者一方它只是强调社会本位,通过各种规范使劳资双方

个人利益的次优化,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比如,依据《劳

动合同法》中任意性规范而自愿缔结的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劳动者

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依据

法《劳动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而产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的义务限

定了对方的权利空间。在这情况下,双方不能随意改变或放弃自己的

权利,其实际上都是一种义务人,不能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从法对社会的反映视角看《,劳动合同法》是回应型法法律既是

政治和智识历史的一部分,而且也是社会和经济历史的反映。心’《,劳动

合同法》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时代结束,公法私法化的趋势

下,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设计不到位,矿难频发,超时加班,职业

病危害严重,劳动者工资水平低下,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

体系尚未建立的这样一个历史条件下,回应社会的普遍需要的和广大

劳动者的愿望,而创制的具有工具性价值的能动性的法律《劳动合

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整顿单位内部规

章制度,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禁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等规定,都是有

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有效工具《劳动合同法》对近几年社会不断出现

的新用工形式产生的社会问题做出反映,首次在法律上对劳务派遣进

行了规制,就是其具有回应性的一个体现

所以《,劳动合同法》以其具有回应性,坚持社会本位,谋求实质平

等,满足了大多数人的愿望,用边沁的功利主义观点来看《,劳动合同

法》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部“良法”。

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益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益

根据法运行的不同环节,笔者认为,法律效益是立法、执法、司法

和守法过程中法律产生的最接近法律属性和立法目的有益效果的总

和。《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效益就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执法、司法

和守法过程中产生的最接近其属性和立法目的有益的自身效果和社

会效果的总和前文笔者己论及《劳动合同法》的属性社会法,社会

本位法和回应型法。其立法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

关系和谐稳定。只要《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各个环节

中体现社会性,社会本位性和回应性,切实发生积极的效果,就是具有

法律效益。法律效益越大,有越接近法的价值。

2、法学专业本科论文题目大全

法学 毕业 论文的选题至关重要,题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那关于法学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有哪些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题目(一)

1. 权利质权的客体范围研究

2. 权利质权公示问题研究

3. 留置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制度比较 论留置权的取得

4. 论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5. 我国民法对占有保护的完善

6. 占有效力研究

7. 论房屋与土地一体处分原则

8. 论债的特征

9. 论债的发生原因

10. 论附随义务

11. 论不真正义务

12. 论先合同义务

13. 论后合同义务

14. 论债的客体

15. 论单独行为

16. 论情势变更原则

17. 论债的适当履行原则

18. 连带之债基本理论研究

19.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研究

法学论文题目(二)

1. 论定金合同

2. 论反担保

3. 论债权让与的成立条件

4. 论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

5. 应收帐款转让的法律问题研究

6. 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债权让与中的第三人保护问题探讨

8. 论债的清偿

9. 论债的抵销

10. 论我国债的提存制度之立法完善

11. 论债的免除

12. 民法中的混同问题探究

13. 对要式合同书面形式法律效力的探讨

14. 论第三人利益合同

15. 非典型合同理论初探

16. 论要约(相关其他选题:论承诺、约因理论借鉴问题之思考)

17. 合同缔结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18. 合同条款的理论问题探究

19. 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问题研究

20. 论合同解释的原则

法学论文题目(三)

1. 论继续性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

2. 论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

3. 论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

4. 完善我国合同解除制度的思考

5.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6.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差别辨析

7. 论缔约过失责任

8.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9. 违约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10. 论合同免责条款

11. 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2. 论强制实际履行与其他违约责任的并用和排斥

13.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思考

14. 论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合理预见规则

15. 论减损规则适用中的法律问题

16. 论损益相抵规则的适用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标题

2.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大全

3.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4. 有关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5.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6. 法学论文参考题目

3、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毕业论文哪个好写

劳动法很原则,不好写

建议你写社会保险法

这个法律涉及好多种保险,

比如工伤保险费,单位不缴纳,发生工伤的,待遇由单位承担,缴纳的,人社局支付,可以分析单位为啥不交工伤保险费,抱着侥幸心态。缴纳是分散单位工伤险,涉及《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二款,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

4、关于签订合同的论文

不知道签订合同这块有什么可以写的 希望各位才子帮小弟一下做一个目录 最好能详细点 最好能每个大点范围里包括几个小点范围

5、名侦探柯南

哪里可以再线观看>全集,不用注册也不用下载.

顺便问一下>一共有几集,有没有剧场版,有的话也给我吧

给出具体网址,最好不要是土豆网的.

6、求一篇题目为 劳动合同法于大学生就业的论文 急!!在线等

前言:

在选修这门课程之前,是“劳动法”与“就业”这两个词吸引了我。应该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不同于政府分配主导的计划时代的大学生。今天我们面临的就业形势相比以前更加严峻,竞争更加激烈,关系更加复杂。如何在纷繁错综、竞争挑战合作并存的社会中正确的保护自己,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了摆在即将进入社会的当代大学生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学校并没有为我们专门开设这样一门公共法律必修课程,让大学生们在进入社会之前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降低未来劳资纠纷的解决成本。

在这里,首先要感谢法学院的TF老师,她开设的这门《劳动法与大学生就业》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机会。她耐心和细致的讲解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知识。有时T老师给我们解释一条法律法规,听了以后会有一种突然明朗的感觉:原来还可以这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最后一节课,T老师找来了一位在某公司担当法律顾问的高级律师来给我们讲解现实生活中他所遇到和处理的一系列真实的法律案例,一边讲解案例一边向我们介绍相关法条,使我们对法律法条的理解更加深入,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也使我们对法律法条的理解从字面回到生活。

最后在这门课程结束之际,唐老师叫我们写一份论文形式的对学习这门课程的一些理解和感悟,可以就法律法规中的某个法条谈谈自己的看法,也可以写自己学习这门课程的感想。

作为在读本科生,而且结合本课程的特点我应该写一篇有关大学生就业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问题的文章。但我考虑了很久,觉得新的《劳动合同法》生效也快两年了,在这两年的运作中,应该说在逐渐的趋于成熟,作为在读本科生的我们应该说通过一定学习,掌握正确的方法,解决劳动纠纷相对来说不是特别棘手。所以,此文我想谈的是有关《劳动合同法》在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中的运用。众所周知农民工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据调查,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 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80% 。中国三十几年的经济高速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贡献,然而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我个人认为是相当的薄弱,对改革贡献最大的人,却享用的最少改革成果,这不能不说是有失公平。此文就此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此乃此文开篇前言。 XX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

正文:

农民工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言部分我已经用了很多文字说明此文的方向和写作原因,在此我就不再絮说,直言主题。)

且言《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这些条款可以看出很多都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的手段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附带一定的措施作为对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我上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到农民工也被包括到新《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的当中,那么我这其中就有一个疑问:作为知识文化水平不是很高的一类人群,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一般较为薄弱,很多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损害;而且即使意识到老板的不合法行为,很多农民工却只能采取忍气吞声的做法。那么如何能够保证在农民工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法律能够及时的介入并对农民工进行维权呢?

先说说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我有很多亲戚都是农民工,包括我的父母。他们大多在建筑工地上打工,他们有的在工地上干了快一年了,据我所知,老板从来没有和他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他们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我一个在工地上搬砖头的农民还能和老板签合同?这应该和我们国家的普法宣传力度有关。以前包括现在我都认为,我们中国现在还没有资格成为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尽管媒体和政府标榜依法治国,但事实又是另外一回事。言归正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老板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不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然而事实上,他们得到的仍然是那么多工资。作为农民工的他们,根本奢望不到双倍补偿。因为他们需要这份工作,中国农民工太多了,老板会说:“你要想签劳动合同就走人,你不干,有的是人干”。老板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在规避他的责任。农民工在这个时候作为一个弱势群体,显得无力维权。从现实实际中看,这个时候法律是不是在他们这一类人群中已经失效了呢?

读者可能会说:“这个时候法律并没有失效,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迫使老板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呀,劳动合同法里也规定了对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惩罚措施”。话虽这么讲,那么请问,这个时候法律能够执行的基础在哪里?

这里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民工如何能够证明自己可以获得双倍工资,这也是对老板进行处罚的前提条件。前面已经说过了获得双倍工资的条件,劳动者得证明自己在老板这里工作超过一个月,而老板没有和自己签合同。这个时候的举证一般情况下是由劳动者来进行,比如工资卡上用人单位给自己的转账打印单、发工资时候的工资单、工作同事的证实。很多农民工,如我的父母,他们发工资不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而是直接在一个月的某一天包工头坐在一间办公室里发工资。农民工排队领工资,领了以后签个字就走人,没有工资单(领了工资以后的签字单也被老板保管)。可以这么说,他们没有任何书面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在此工作超过一个月,甚至都不能证明他们在这里工作过。这个时候看来就只有工作的同事可以证明。但是,作为农民工的他们流动性太大,很多人干了两三个月就走了,他们大多来自各个地方,居无定所,四处打工。取证需要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支出对于农民工来说都是得不偿失的。

通过以上讨论的我们可以看出,农民想和老板签订合同难,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时,因为没有签订合同,缺乏有利证据,不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想要举证也难!!

在这里我不赞成网上某些人的论调(是我在查找劳动法相关资料时注意到的),那就是针对中国现状,农民工数量庞大,群体特殊,专门制定一部《农民工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我反对的因由:一旦这么做了,无异于将同在一个国度的劳动者人为的分为两种,就好比五六十年代出台的《户籍管理制度》,将中国人民人为的分为城里人和农村人,有的人一出生就只能是农民,享受不到与城里人同等的福利和国家救济。为什么同是中国人、在同一片国土出生,但生下来身份就不同呢?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现在也正在显现,像子女入学问题,买房问题,买户口贪污问题。而且,毫无疑问,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认真实行的话,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很好的保护,至于在农民工身上为什么没能很好的实行,我想跟政府的执政思维和执法力度、甚至潜意识里的优先思维都有关系。如果另外制定一部《农民工劳动合同法》,难免有另类歧视之嫌,这么做究竟是为了当局更好的管理还是真为了对农民工的权益进行保护,也许可以说二者兼有之,但制定出来的《农民工劳动合同法》肯定不会有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那么多对劳动者保护的条款。

我不赞成的第二个理由和前面提到的《户籍管理制度》有关,正是因为《户籍管理制度》众多不合理之处,现在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取缔甚至废除《户籍管理制度》。如果将来的某天真的废除了《户籍管理制度》, 那么这个人为的将国人界定为农村人和城里人的法律基础都没了,也即是中国人从此无城里人和农村人之分,都是中国人了,那么这个时候又何以界定农民工?如果真制定出《农民工劳动合同法》,那么到时候这部法律又将处于何种地位。

我认为,与其专门制定一部《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倒不如成立一个专门督促《劳动合同法》在农民工劳资群体上执行的政府部门,这个部门的职责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相比专门制定一部法律来保护农民工权益,成立这样一个专门部门会有更大的灵活性。

7、关于合同法论文

合同法老师要求期末上交一篇关于合同法的论文 要求6000字

我的选题是“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

哪位大神帮忙列个提纲吧(越详细越好) 感激不尽!!!!

8、劳动者合法权益论文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急用 谢谢 2000多字

9、求一篇劳动法小论文,要求字数2000字以上

如题。 这是我劳动法作业中的一道题,可以发到我邮箱:wenjingxb@yahoo.com.cn 谢谢

10、你好,麻烦帮我发些法律本科的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最好是关于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的,谢谢

你好,麻烦帮我发些法律本科的毕业论文相关材料,最好是关于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的,若有麻烦尽快发下,谢谢!

邮箱:xxjlwjz@126.com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