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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2023-04-03 09:45:03 本站作者 【 字体:

2022年大连民族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图1)

根据《国家民事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展〔2012〕6)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主页:http://www.dl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公开招聘10名专职辅导员和职业岗位。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

(2)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党的路线、政策、政策,忠于党的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政策,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感。

(3)申请人可以按时毕业,并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在国外取得学位的,应当提供相关材料,确定回国人员的身份,定向学生或委托学生应当出具原单位终止雇佣合同的证书。

(4)原则上申请人年龄不超过26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有大学生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28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生不超过30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5)根据专职辅导员必须落户学生公寓的相关工作要求,计划招聘5名男性专职辅导员和5名女性专职辅导员。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奉献精神、奉献精神、团结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感。

(七)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品学兼优,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八)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

(9)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条例》、《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大连民族大学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规定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国家民委官网、大连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1天内,可登录学校人才招聘网http://zp.dlnu.edu.网上注册的cn。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包括以下文件:个人简历、各阶段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相关材料,可确定留学生身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基层党组织提供的党员关系证书、学院或学校团委提供的学生干部经验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专业资格证书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应合并编辑为PDF或WORD文档,并命名为“姓名-个人材料”(如张**-个人材料)。

(三)资格考试

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申请人进行资格考试。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大连民族大学招聘网主页上公布,未通过资格考试的不另行通知。

(4)现场确认

申请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学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现场确认党员关系证明、学生干部经验证明、简历等资料,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满分100分,通过60分。笔试比例为1:3.如果候选人不能达到相应的比例,学校将根据情况研究是否继续组织招聘。

2.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排序,按面试候选人和拟录用人员3的顺序排序:1的比例确定了面试官。当通过笔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时,面试候选人将根据实际通过人数确定并公布(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将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官名单将在开发区校园综合楼一楼公布。

3.面试。面试官必须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评价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4.成绩核算。综合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和6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5.结果公布。学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公布确定了进入下一阶段的候选人。如果总分相同,则将面试分数较高的候选人列为下一阶段的候选人。

(六)调查、体检

学校对通过考试的考生进行调查,并通知指定体检部门进行体检。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思想政治、道德行为、能力素质、专业精神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因调查、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补缺。由于疫情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调查、体检等程序。

(七)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调查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应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大连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宣传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入职前体检无异议后,学校按程序与员工签订录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分配给学校相关学院,违约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监督

申请人在登记、考试、调查、体检过程中有欺诈、考试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正式录用后发现违反纪律、教师道德失范的,学校有权解聘,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注册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注册无效。

(二)申请人应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毕业生派遣条件或者人事调配条件。

(三)拟录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材料办理录用手续,不能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保持畅通,学校无法获得联系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5)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子女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必须在简历中标注。

(6)正式录用时,必须签订录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社会招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录用。

六、本公告同时报学校纪委备案,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督,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7656122、87645529

招聘网站:http://zp.dlnu.edu.cn

辽河西路18号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告未尽事宜的,另行通知。



大连民族大学

2022年4月28日


资料来源:大连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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